5歲免學費 100學年度實施

更新日期:2011/04/01 00:17 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為改善我國少子化現象,同時減輕學齡前幼兒家長的托育負擔,教育部30日表示,將在民國100學年度推行5歲幼兒免學費政策。

教育部表示,目前已經將免學費計畫修正草案報送行政院審議,預計100學年度補助對象,將由原來規劃的家戶年所得新台幣110萬元以下家庭,擴大至全體5歲幼兒,受益對象由原本的75%提升到100%。只要民眾家中有民國94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間出生的小朋友,從今年8月開始都是免學費計畫的補助對象。

讀私立合作園所補助3萬 

目前的免學費計畫可分「免學費補助」及「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兩項。5歲幼兒就讀公立幼托園所或私立合作園所,就學時就免交學費或保育費、註冊費,由政府給予補助。對家戶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的經濟弱勢家庭,教育部將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因此,就讀公立幼托園所的幼兒,最高補助可免費就學;就讀私立合作園所的幼兒,每名幼兒每學期最高補助3萬元。

但如果家戶擁有第3筆以上不動產且公告現值總額逾新台幣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超過新台幣10萬元的家庭,就不能申請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 

教育部指出,私立幼托園須符合規定要件,並經過縣、市政府審核通過後,才能成為合作園所。條件包括,私立幼托園所須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所定檢查期限申報,並經縣、市政府備查有案;專科以上學校學歷的教保人員應達全園所教保服務人員2/3以上;園、所長、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或其他實際參與教保活動者,全年度參與研習的時數至少18小時。

另外,私立幼托園所需依規定將新學年度全園所各收費項目、收費數額及收費期間登載在指定網站,而且收費總額不得高於最近一次登載於指定網站的合作園所收費總額。同時,園所需要全國幼教資訊網登載全園所教職員相關資料,及在全國幼生管理系統詳實登載全園所幼生相關資料,並落實教學正常化政策。而園所內的保服務人員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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